民生帮办|“藏域寻珍”虚假宣传追踪:换马甲推“我不是药神”课程,藏医身份误导患者仍在继续

鲁网7月24日讯2025年6月4日,鲁网·民生帮办栏目曾发布《卡加曼藏医院虚假宣传风波:患者险丧命,监管责任不容缺失》一文,对“藏域寻珍”栏目主讲人吕冬梅打着藏医旗号虚假宣传藏药仁青盘噶、珍宝殊胜丸的行为进行了调查报道。近日,有市民反映,一段名为“我不是药神”的养生课程视频,不仅延续了“藏域寻珍”的违规宣传手法,更以藏传佛教人物形象和伪科学包装,对中老年患者进行了更具欺骗性的误导。

“我不是药神”栏目:同一套路子换马甲

根据网民提供的录播视频发现,“我不是药神”视频中出现藏传佛教僧人形象,身着红色僧袍、端坐于藏式经堂背景中,配合演播厅的“秘”字、古铜钥匙、神秘宝箱等道具,营造出宗教神秘氛围,将普通产品包装为“秘方”“圣物”。

视频中推广的产品为仁青盘噶,与此前“藏域寻珍”栏目宣传的属同一产品。视频中出场人物使用藏族姓名配合宗教头衔,形成“藏医大师”人设,但未展示任何执业资质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藏医大师:丹巴尖措”,与本网此前报道中提及的藏医丹巴尖措同名。

违规内容梳理:夸大宣传、患者证言与伪科学包装

视频中出现藏传佛僧人形象与“仁青盘噶负责穿透血脑屏障”字幕;“被誉为中老年眼睛终点之救星”的绝对化用语;出现“溶解千年血淤痰浊”的夸大疗效表述;以《藏医药与生命科学》为标题进行伪科学包装;以“名师出高徒”强化师承权威;“李来”以患者身份作证言,讲述使用产品后的“奇迹”效果。

栏目视频以《藏医药与生命科学》为标题进行伪科学包装,并通过微信群“班主任小赵”推送群内广告,以科普名义伪装传播虚假宣传内容,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微信注册信息显示,该课程的主体企业为吉林省利士阁大药房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而此前“藏域寻珍”栏目的发布方为南京藏信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江苏省南京市。产品面向全国推广,呈现跨区域经营特征。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甘南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广告法》对南京藏信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处以罚款76500元的行政处罚。然而,同一产品线在变更主体企业、换装“我不是药神”马甲后继续运营。

前报回顾:监管处罚与声明之后的留白

回顾本网此前报道,烟台市民孙先生因轻信“藏域寻珍”宣传,花费5700元购买仁青盘噶后病情加重并诱发心梗,被紧急送医。经查询,仁青盘噶未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可能为医疗机构制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变相销售,亦不得发布广告。

甘南州卫健委于2024年5月24日发布公告,明确指出“藏域寻珍”栏目以该委名义开展活动与其无关。卡加曼藏医院于2024年8月15日发布声明,对冒用该院名义欺诈患者的不法行为予以强烈谴责。2024年10月31日,卡加曼藏医院解除吕冬梅专职宣讲员职务,与“丹巴尖措”师徒关系亦随之解除。

尽管卡加曼藏医院发布了声明,甘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对发布方处以罚款,但对于吕冬梅个人的虚假宣传和非法销售药品的行为,甘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回复称,其相关问题属于个人行为,不在其管理范围之内。

律师观点

北京尚公律师事务所的郭明新律师向记者表示,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经营需取得许可,个人未取得许可不得销售药品。如果涉及以藏传佛教宗人物形象进行伪科学包装、利用患者证言作虚假宣传,这些行为同样涉嫌违反《广告法》及《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监督管理部门应予以调查处理。

从“藏域寻珍”到“我不是药神”,同一产品线在变更主体企业后继续通过微信群向全国中老年群体推广。南京藏信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处罚后,同一产品线转移至吉林省长春市注册企业继续运营,是否涉及跨区域规避监管,鲁网·民生帮办将持续追踪报道。(鲁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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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管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