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虚拟角色“方桃子”翻车了。不久前,这个AI微短剧女主角发布了一条美瞳广告,以第一人称口吻说“我的美瞳戴了一天都很舒服”——问题在于,AI不是真人,这句“体验分享”从何而来?争议发酵后,广告下架,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律师指出,美瞳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AI虚拟人以第一人称分享佩戴感受,涉嫌虚构使用体验,踩中了广告法红线。

AI代言人输出“美瞳使用感受”。短视频截图
如今,AI模特凭借低成本、高效率火速刷屏各大网购平台,成了不少商家的“省钱神器”。不用实景拍摄、不用聘请真人模特,一键生成就能拿来商用,看似方便又划算,实则暗藏不少隐患。当这些虚拟面孔被商家直接当成实拍素材,原本的“参考效果图”变成“虚构假象图”,货不对板、踩坑、维权等问题层出不穷。这些“AI模特”翻车,踩到了哪些法律红线?消费者被误导,该找谁说理?本期“e法豫行”,带您层层拆解AI模特乱象背后的法律真相。
AI图冒充实拍,是否构成消费欺诈?
商家把AI生成的模特图摆在商品主页,不标注、不说明,让消费者误以为是实拍,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怎么定性?
“这种行为明确构成消费欺诈。”河南元相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新闻与传媒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胡良瑞明确表示,商家将AI生成的虚拟模特图、商品效果图当作真实拍摄的照片展示,本质上隐瞒了商品的真实情况,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如果商家在消费者询问时甚至明确承诺‘均为实拍’,则构成了主观故意的欺诈行为。”胡良瑞特别提醒。

网友评论。社交媒体截图
那消费者被“照骗”坑了怎么办?胡良瑞梳理出一套维权方案。
首先在平台上以“图文不符”为由申请退货退款,平台一般都会支持;第二是主张惩罚性赔偿,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退一赔三”;第三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查处商家的虚假宣传行为;第四是要及时进行证据保全,维权时需妥善保存商品详情页截图、与客服承认“实拍”的聊天记录、实物照片等,必要时可进行区块链存证或公证。
人脸被偷去“喂”AI,为何维权难?
商家未经授权把真人模特的实拍素材拿去“投喂”AI、生成虚拟模特商用,即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胡良瑞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司法实践中,法院判断侵权的核心标准就四个字“可识别性”。胡良瑞解释说:“只要AI生成的虚拟模特在面部轮廓、五官特征上能让一般公众联想到特定的真人,且该形象是未经授权被挪用于商业带货,即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更严重的是,如果真人面容被用于丑化或负面角色,还可能同时侵犯名誉权。
“被侵权人想维权,面临的困难也不小。”胡良瑞坦言,首先就是发现难与溯源难,侵权主体多为小型工作室或隐蔽账号,普通人很难及时发现自己的脸被用于何处,且侵权内容在各平台间流转,溯源极其困难。
其次是举证难,侵权方常以“技术巧合”“随机生成”为由抗辩,权利人需要提供充分的对比证据,证明AI形象与自己高度一致且达到了公众可识别的程度。
最后是维权成本较高,从取证、公证到提起诉讼,普通人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成本。而侵权方的违法成本往往较低,且存在主体注销跑路的风险,导致维权周期长、精神损害赔偿难以量化。


网友评论。社交媒体截图
平台拿“技术中立”当挡箭牌,真能免责吗?
AI图是用户上传的,平台只是提供技术通道,出了问题能否免责?
“关于‘技术中立’与免责问题,我认为平台不能绝对免责,但也不能苛求其进行无限的事前审查。”胡良瑞表示,“技术中立”不再是绝对的“免死金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九十六条、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确立的“避风港原则”和“红旗原则”,平台在接到权利人合理的侵权通知后,必须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否则需承担侵权责任。
“然而,随着AI技术的发展,‘避风港原则’的适用范围正在收缩。”胡良瑞进一步解释,如果侵权事实像“红旗”一样明显,或者平台对AI生成内容具有实际的技术控制力(如通过算法推荐获利),平台在具备审核条件的情况下未主动处置,就可能因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而被认定需承担连带责任。
那么平台到底该管什么?胡良瑞梳理了三个层面:一是标识核验,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平台有义务核验AI生成内容的标识信息,没标或标得不清不楚的,要强制标注、限流甚至下架;二是投诉处置,平台需建立便捷有效的侵权投诉渠道,并在合理期限内对投诉进行审核处理。同时,应通过技术手段识别涉嫌侵权的异常使用行为,建立监测和干预机制;三是前置审核,尤其是AI生成的商业广告,不能当“甩手掌柜”,涉及与真人高度相似、用于商业代言的,必须重点审查。(孟媛)
编辑:王晓颖审核: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