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律师出海版本升级的思考

有幸在iCourt2026年开年组织的北欧行第一期活动中周连勇主任结识,第一印象也只是停留在掼蛋牌技好、律界前辈没架子,但在整个行程中,彼此之间有了更多的了解,律所管理、行业发展、律所文化传承以及托举青年律师成长等等方面,都在不断刷新我对周主任的认识。本次约稿也是在我作为出海律师对律师出海业务进行夜聊分享后,他主动来与我沟通,提到由于夜聊分享的时间有限,希望我有时间能书面整理下分享内容。这一次的沟通让我很受感动,原来,作为青年律师的点滴思考与实践体悟能够让一位深耕行业的资深律界前辈如此珍视。

关于出海,由于我本科专业就是老挝语,2008年(大三)就去老挝国立大学交流学习了一年,这段出海学习的经历让我对东南亚文化与生活有了早期感知;本科毕业后觉得语言只是工具,真正的专业价值在于将语言能力与法律实务深度融合,因此我毅然选择在与老挝有国境线的云南攻读法律硕士,2014年毕业后即进入律所从事律师工作。但遗憾的是,律师生涯的前10年,并未真正涉足老挝或东南亚法律实务,直到2024年底下决心带领团队肉身出海,才真正对律师出海业务有了自己的理解和认识。

首先,我理解的中国律师从事涉外法律事务也是有一个发展过程,最早的1.0版本,是由律师接受委托后,直接转委托给投资对象国的本土律师,由本土律师来处理具体事务及交付,中国律师仅扮演“中介”或“联络人”角色;2.0版本则开始尝试“双轨并行”,中国律师制定方案并主导整个项目的推进,同时深度参与境外律师的选任、指令下达与成果复核;而正在演进的3.0版本,则是目前行业最“知名”的“肉身出海”,由中国律师团队常驻境外,从对接客户需求到开展委托工作直至交付均由中国律师团队主导,本土律师更多从事的是顾问、协助、配合的角色,这种服务模式不仅能够实现客户需求的精准链接,还能大大提高交付成果的质量以及响应的时效,真正实现了从“隔岸指挥”到“在地协同”的质变。

那么,3.0版本的律师出海业务可以有哪些呢?回答是:可能大大地超出了你的想象。我大概进行了划分,我认为的出海业务主要包括:法务、商务及其他。具体为:

1、法务类。也可按照国内的业务类型,主要划分为非诉类及诉讼类。其中,非诉类主要贯穿于整个跨境投资的全流程,从前期的投资尽调(含法律环境尽调、资产及股权尽调、合作方尽调等)、合规审查、跨境并购架构设计,到中期的ODI备案、公司设立、中老英多语合同起草与谈判,到后期的项目落地、交割以及运营过程中的专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等等。诉讼类则聚焦于在投资过程中所遇到的民事纠纷、商事仲裁,以及近年来在东南亚频发的领事权益保护(包含跨境劳务的工伤工亡、境外的人身损害事件以及在投资过程中被强行定义为刑事犯罪的非典型争议等)。

2、商务类。主要包括商务及法务专业翻译、投资撮合、政策对接、本地资源引荐、政企关系协调、跨境财税筹划支持,以及为中资企业落地海外提供的“一站式”行政代办服务(如工作签证、居留许可、税务登记、银行账户开户等)。这类业务虽然不是法律服务本身,但却是企业出海初期最刚需、最高频的“生存型需求”,往往决定着项目能否顺利启动与存续。并且,这类服务更能体现属地化服务的粘性及优越性。

3、其他类。则涵盖更广的在地化支持场景:比如中资企业员工的跨文化适应培训、本地生活指南编制、紧急事件响应(含医疗救援、法律援助、舆情应对等)、在地舆情监测与品牌传播支持,以及其他具体“一事一议”的定制化服务。

然后,很多同行会问,作为出海的律师应具备哪些基本素质呢?我觉得有两点很重要,其一,是具备能够服务好、对接好中国客户的能力,中国律师的服务能力一定是综合性的,仅是专业强未必够用,还需要具备与客户良性沟通以及精准将客户需求转化的能力等等,这些一定需要用时间和案例的堆砌,也是最能区别于属地国当地精英律师的优势,所以前10年的国内法律服务经历也为我后续的出海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其二,就是勇气和胆识了,敢于走出舒适区,直面语言不通、规则不明、资源匮乏的陌生环境,“胆识比见识更重要”,这也是周主任在北欧行中总结的,这句话用在律师出海特别合适。

那现在律师还适合出海吗?回答一定是肯定的,但需要重点说的是,目前很多国别市场早已经不是中国律师出海的蓝海了,比如老挝,中资律所(投资人或品牌是中国的)已经有30多家,目前数量还在攀升,在一个人口仅800万的国家,30多家中资律所意味着竞争已从“有没有”进入“好不好”的深水区——拼的不再是先发优势,而是本地化深度、服务响应速度与跨文化信任度等多方面的。当然,不可否认的是,还有很多国别是蓝海的,比如,乌克兰、巴基斯坦等战争国家以及一带一路非洲国家、中亚五国、南美国家等,但无论是蓝海还是红海,律师行业的“抱团出海”才是今后的主旋律。

律师介绍:

顾雨露律师:现任云南省律师协会南亚东南亚涉外法律服务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昆明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本科专业为老挝语,硕士研究生专业为法学,能将外语优势运用到律师实务工作中,在老挝当地具有一定的社会资源,熟悉东南亚相关法律规定,尤其熟悉老挝法律制度及属地政策,在东南亚境外尽职调查、合规体系建设、投资外贸咨询、属地涉法事务处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曾受邀参加老挝司法部国家法学院组织的第10期“法官、检察官、律师高级研修班”的学习,系班内唯一一名中国律师。目前,团队成员已常驻老挝万象,可为客户提供更为专业、高效的老挝属地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