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使用、重复收费致医保基金损失 灵寿县某医院被罚13.27万元

近日,信用中国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灵寿县人民医院因存在超限使用、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被灵寿县医疗保障局处以罚款132686元。

图源:信用中国

行政处罚决定书(灵医保处字〔2026〕第4号)显示,灵寿县医疗保障局经查实,灵寿县人民医院存在超限使用、重复收费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上述行为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依据该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灵寿县医保局对该医院作出处造成损失金额1.25倍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4月2日。

图源:信用中国

公开信息显示,灵寿县人民医院为事业单位,是灵寿县主要公立医疗机构之一,承担区域内群众诊疗、公共卫生等服务职能。

图源:天眼查

此次处罚引发社会对医保基金使用规范的广泛关注:作为公立医疗机构,在诊疗服务中是否严格执行医保收费标准、是否建立内部自查自纠机制,主管部门做到常态化核查、全程化监督,直接关系医保基金安全与群众切身利益。如何从制度上杜绝超限使用、重复收费等问题,守好百姓“看病钱”“救命钱”,成为医疗机构规范运营与医保基金监管共同面对的现实课题。

来源:信用中国、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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