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街头现大量无牌松果电单车,市民担忧:未悬挂号牌,骑行安全谁来保障?

鲁网4月24日讯近日,鲁网接到济南多位市民反映,济南街头城区范围内,出现了大量车身印有“松果电单车”字样的共享电单车,这批车辆均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其上路合规性、骑行安全保障等问题引发了济南市民的广泛关注与讨论。

不少市民向记者表达了自身的担忧:“根据《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必须悬挂合法有效的号牌,骑行这类无牌共享电单车,一旦被交管部门查处,相关责任该由谁承担?”

公开资料显示,“松果出行”运营主体为北京快松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阿帕科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品牌成立于2017年,主攻国内县域共享出行市场。2026年,松果出行已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拟冲击港股“共享电单车第一股”。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前不久,松果出行刚因同类无牌违规投放行为,在昆明被多部门联合查处。2026年4月16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官方通报,明确自4月13日起,陆续接到市民举报,当地多个区域出现大量松果出行无牌共享电单车,经查该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昆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等多项规定,擅自强行投放大量未办理审核登记及上牌手续的共享电单车,且存在车辆无序停放挤占公共空间的问题。4月15日,昆明市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公安交管三部门已联合约谈松果出行,对其提出严肃批评,责令限期清理回收全部违规投放车辆,逾期未整改将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记者同时了解到,在2026年2月昆明市主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主体公开选取中,松果出行运营主体北京阿帕科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并未入围最终名单。

此外,记者发现,松果出行消费投诉同样值得关注。黑猫投诉数据显示,平台内关于松果出行的用户投诉量较大,累计达4700多条,核心问题集中在未骑行被扣费、车辆故障、计费异常、收费过高、拒绝全额退款等方面。

有开封消费者投诉称,骑行 15 分钟被扣费 7.5 元,远高于当地共享电单车正常收费标准,且平台未在骑行前明确公示收费标准。

另有消费者反映,松果出行在其不知情/未明确同意的情况下被平台自动扣费/开通了增值服务。

还有消费者反映了松果出行电单车的故障问题:“反复提示超载断电,客服反馈解决不了,电话客服联系不上。”

针对上述问题,鲁网向松果出行以书面形式进行了采访,在回复中,松果出行表示,已就济南市场投放、车辆上牌事宜与属地主管部门沟通报备,将严格遵循相关管理规定完善对应手续;同时表示平台计费规则已依法公开,设有车辆维保与客诉处理相关制度,将依规处理用户相关诉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各地非机动车管理条例,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属于违法行为。《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在指定位置悬挂合法有效的号牌”,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甚至罚款。

事实上,对于骑行未挂牌的共享电单车被处罚并将车辆经营企业告上法庭的已有先例。2020年5月,广西桂林市民刘先生骑行一辆无牌的共享电动车,被交警拦下并处以50元罚款。刘先生认为,自己并不知道车辆无牌,企业明知车辆无牌却仍向消费者提供,存在过错。于是,刘先生将车辆经营企业——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还租车费、赔付罚款并支付赔偿金。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到庭支持起诉,指出:摩拜公司明知电动自行车未登记上牌上路违法,仍提供给消费者使用,造成消费者遭到行政处罚蒙受损失,应当作出相应赔偿。

此外,记者了解到,如果骑行无牌共享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更为复杂。从日前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我们或许可以获得相关启示。在校大学生小刘在某网络平台上租赁了一辆A公司的共享电动车。不料在骑行过程中,小刘因车辆侧翻造成头皮撕裂伤,后被送至医院治疗。小刘认为,其租赁的共享电动车未配置安全头盔、没有登记上牌,不符合国家标准,网络平台公司和A公司在此次事故中存在过错,应对其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小刘诉至法院,要求上述两家公司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46000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A公司提供的车辆未登记上牌,故其向市场投放共享电动车的行为并不符合《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规定;出租的共享电动车未配置安全头盔,存在安全隐患,不满足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故A公司存在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截至发稿,济南街头的松果出行无牌共享电单车仍在正常投放运营,针对其后续是否会完善车辆上牌手续、如何落实本地监管要求、怎样切实保障济南用户的骑行安全与合法权益,鲁网记者将持续关注。(鲁网记者)

责任编辑:崔永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