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中国(河北邢台)官网公示信息,近日,因教室项目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河北隆尧第一中学被隆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
文号“隆建罚决字﹝2026﹞第004-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河北隆尧第一中学建设的河北隆尧第一中学阶梯教室项目存在2021年11月交付使用,2025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违法事实,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张某俭,其他直接责任人为张某栋。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隆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学校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2月13日。值得注意的是,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未显示具体罚款数额。经查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该违法类型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图片来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天眼查显示,河北隆尧第一中学,位于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城北环路6号。该事业单位开办资金5137万元。
来源:信用中国、天眼查
联系方式:hbpd@eastdaymail.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