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疗超范围、出具虚假证明 河间一医院被罚3.5万元

近日,河间市人民政府公示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河卫医罚﹝2026﹞4号)。

河间建军中西医结合医院因诊疗活动超出备案范围、出具虚假证明被行政处罚。

图源:河间市人民政府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河间建军中西医结合医院存在两项违法事实:

诊疗活动超出备案范围。

该院《医疗执业许可证》未备案健康体检,无二级及以上生物实验室出具健康证明无记录,收费无记录,检验均无记录。

该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及参照《河北省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第二章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河间市卫生健康局对河间建军中西医结合医院拟作出责令改正并给予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140元整,罚款人民币15000元整。

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该院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等证明文件。

该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及参照《河北省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第二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河间市卫生健康局对河间建军中西医结合医院拟作出责令改正并给予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20000元整。

两项合并,河间市卫生健康局对该院作出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40元、罚款人民币35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4月17日。

公开信息显示,河间建军中西医结合医院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为1250万,位于河北省沧州市,业务主管单位为河间市卫生健康局。该院为民办非企业单位。

医疗业内人士表示,信任是医疗行业的基石。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备案范围,意味着该医院在未获批领域开展医疗行为,就医患者的安全与诊疗质量均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则是破坏医疗行业的公信力,群众会对医疗证明的有效性和真实性产生质疑,形成连锁反应,该行为极大贬低了医生职业的专业性和严肃性。

有市民提出疑问,一个合规的医院管理体系,在计划开展新业务前,首要步骤就是申请相应的诊疗科目备案。该医院直接跳过步骤,说明其内部管理流程存在根本性的缺陷。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则是暴露出该医院内部整个审核链条形同虚设。

公众期待,该医院以此为警示,进行全面整改,同时期待监管部门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执业行为进行常态化监管,切实保障群众就医安全与医疗行业的公信力

希望此次处罚能成为一个转折点,能够有效促使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和有力,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与信任。

来源:河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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